①层门锁紧元件应是耐冲击的,且轿厢只有在锁紧元件啮合至少为7mm时才能起动。切断电路的触电元件与机械锁紧装置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直接式的,以防止误动作发生危险。
②只有当轿厢停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之内时,才能开肩层门与轿门。当轿厢停在开锁区域以
③曳引驱动的电梯必须设置一种电气安全装置,以防止起动电梯时曳引机不转,或者轿厢(对重)因受障碍物阻挡而停止下行,并导致曳引钢丝绳在曳引轮上打滑。
④无论电梯电气设备中发生何种故障,电梯的控制系统与拖动系统本身都不应成为电梯发生危险故障的原因。当电梯出现断电、欠电压、电器元器件短路或开路、接触器或继电器的可动衔铁不断开、触点不断开或不闭合等故障时,均应使曳引机立即停机,且不得自行起动。
⑤轿厢及其连接部件与对重及其连接部件之间的距离至少应为50mm。
⑥轿门地坎与层门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5mm。
⑦轿厢最大I积与最小有效面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形式与尺寸第1部分:Ⅰ、Ⅱ、Ⅲ、Ⅳ类电梯》(GB/T 7025.l-2008)。